義務教育階段資助政策宣傳單
一、資助政策簡介
1、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、免費提供教科書,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。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按照市財政局、教育局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。
2、對城市低保家庭和特殊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應保盡保,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范圍為在校寄宿生的30%。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范圍為在校非寄宿生的8%。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標準為:小學1000元/年,初中1300元/年;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補助生活費標準為800元/年。對孤兒、殘疾學生、烈士子女、少數民族學生、因病因災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兒童要優先給予資助。
二、資助簡易流程
義務階段學校于每年9月受理資助申請。申請資助兒童需填寫
1、《義務教育階段資助申請表》。2、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。【低保家庭兒童、孤兒須分別持有民政部門發放的“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”、“兒童福利證”,殘疾兒童須持有殘聯發放的“殘疾人證”,優先享受資助政策。
義務教育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。學校要成立評審小組,按照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對提交的資助申請進行認真審核。評審小組確定擬資助名單后,在學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。
義務教育助學金按學期通過銀聯卡集中發放。